2005年6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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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七类信息将主动公开
岳德亮

  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,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,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已被列入了省政府今年所要制定的12件政府规章计划。
    
    七大类信息主动公开
    群众普遍关心,就是政府应当作为重点内容,主动向社会公开的。这些主要包括:政府规章和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、政策性文件;各类规划和计划及其执行情况;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文化教育、计划生育、扶贫救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;土地征用、房屋拆迁、土地出让等情况;财政预决算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审计、政府采购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等情况;行政许可的事项、依据、程序等情况;行政机关的基本情况等。
    
    管理依据要明明白白
    公开为基本、保密为例外。行政机关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,创新公开方式,最大程度方便群众。行政机关在推行政务公开时,除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之外,都要如实公开,防止和纠正“应该公开的不公开”、“不该公开的乱公开”等违法违纪现象。而且,除依法公开由政府自身产生的政府信息外,其行政管理活动所依据的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、政令、决定也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开。